三天后,司马家的密室之内。
张春华给刘协倒上一杯酒,柔声道:“好啦,大功臣,这次能顺利把酒卖出去,全是你的主意。来,人家先敬你一杯。”
“一点儿诚意都没有。”刘协撇了嘴,“来,端过来,亲手喂我喝。”
“爱喝不喝!”张春华脸色瞬间沉了下来,“还给你脸了是不是。你让我把董婉君调给你当贴身丫头我也调了,你要我亲自给你做菜我也做了,你还想怎么样?”
“喊什么喊?”刘协瞟了张春华一眼,“俗话说的好,礼下于人必有所求,未曾学艺先学礼,礼多人不怪。你现在是跟我请教学问,你要对我客气点儿。”
“行,我客气......”张春华忽然妩媚的一笑,缓缓走到刘协面前,“那你看,人家这么做,算不算客气呀?”
说着,张春华那羊脂玉般光滑白嫩的小手,轻轻抚上了刘协的脸颊。
刘协心神一荡,但马上......
张春华的手揪住刘协的耳朵,用力一拧:“还要不要客气了?还要不要未曾学艺先学礼了?嗯?”
她的语气依然温柔妩媚,但是手上的力道却在一分一分的加重。
“咝——”刘协疼的吸了口冷气,连忙道:“好了好了好了,够客气了,我说,我说还不成吗?”
张春华这才轻笑一声放开了手:“没关系,下次你要是还这么得寸进尺,我还用这招。说不定被我把你耳朵拧大了一圈,改天你还能去给刘备做替身呢。”
刘协连连摇头,心里却没有一点不高兴,反而有一点莫名的窃喜。
怎么自己现在和张春华的相处模式,好像真的变成两口子了?现在可是私下里,没当着外人,她居然也跟自己这样闹着玩儿?
“琢磨什么呢?快说,你这一切布局究竟是怎么回事?”张春华一看刘协又走了神,连忙提醒道。
“行,那我先说这第一步。”刘协沉声道,“我让你送给田弘三百坛酒,主要目的,就是为了拖他的车程。有了那三百坛酒,他赶路的速度就会降下来。原本一天能走的路程,现在至少要走三天。而有了这个时间差,我们就可以安排人,快马加鞭赶到他的必经之路,给他演一出戏。”
“这倒是,正是因为又这些酒,田弘走不快,咱们派去的人才能赶在田弘之前,在官道上建好饭铺。”张春华点头道,“可是你安排两个人扮作百姓,还给他讲了个吃高粱吃出虫子的故事,道理何在呢?”
......
与此同时,温县西二十里外。
“东家。”管家再度忍不住问道,“咱们来的时候不是打定了主意,取消订单,不让司马家把流动资金抓在手里吗?怎么您忽然改了主意?”
这个问题,管家这两天已经问过好几次了,不过每次田弘都是含糊其辞。
知道今天,交易已经达成,三万坛酒正在陆续运往河北田家的路上。田弘觉得大局已定,而自己的深谋远虑,也确实需要找个人炫耀一下。
是以,这次听见管家发问,田弘破天荒的解释道:“小子,做买卖最要紧的,是要学会以小见大,从细微处发现商机。还记得前几天咱们在官道上吃饭,遇见两个庄户人的事儿吗?其中一个吃高粱却吃出了一嘴虫子,是不是?”
管家点点头:“对啊,可是这和您回头买酒有什么关系?”
田弘笑道:“那我问你,高粱生虫子,是只生在一棵高粱上,还是会波及一片?”
管家道:“当然是波及一片,否则也不会称之为虫灾了。”
田弘道:“这是如此。通过一根高粱上的虫子,有经验的老农都可以判断出明年高粱的收成如何。我想你也应该明白吧,明年,高粱一定会因为虫灾而严重歉收!那么再想深一步......高粱歉收,那醴酒的原料又是什么呢?”
“喔!原来如此!东家高明啊!”管家恍然大悟,“造醴酒,就必须要买进高粱。可是,明年高粱严重歉收,所以,明年整个河北所有酒坊的产酒量都是极低的。如此一来,酒类立刻就会变成供不应求的抢手货。”
“正是这个道理。”田弘笑道,“所以,如果我们现在不趁司马家还没察觉这事时提前将他的存酒都买来,若明年酒价上涨,司马家再行抛售,必然赚得钵满盆满,那岂不是与我们本来的想法背道而驰?
但现在,我们虽然用五十万金的高价买下了司马家的三万坛醴酒。但是司马家支出了这么多酒之后,他还能有什么库存?明年酒价上涨,他却无酒可买,这对司马家来说更是一个大打击。而我们却可以囤积居奇,这三万坛酒,只要运作得当,我们便能卖出一百万金的天价来!”
“东家好算计。”管家不禁拍手赞道,“既削弱了司马家的存酒,又使我们得到了囤积居奇的机会,既可损敌,又可利己,真是一箭双雕啊!”
“还没完呢。”田弘道,“回去以后,咱们开始屯粮,而且专门屯高粱。等咱们将手上的三万坛酒抛入市场,酒价必然有所回落。这时候......咱们转手向司马家兜售高粱,他苦于被订单所困,到时候接也得接,不接也得接。今天在他司马家损失的二十万金,明年我一定还得从他身上找回来!”
于是,带着打倒司马家的雄心壮志,田弘催促着马车,带着他的三万坛醴酒,“越走越远”了。
这边的田大老板,满心欢喜,以为摆了司马家一道。
那边的司马家,也满心欢喜,数着田弘送来的大笔流动资金。
【各有所得,各怀鬼胎。】
......
“.......大概就是这个道理,田弘肯能能从高粱联想到酿酒,所以这就是我第二个布局的精髓所在。”密室里,刘协把田弘对着管家讲的那番话,对张春华也讲了一遍,“而且,这可是咱们这位精明的田大老板自己主动想到的,他根本不会意识到,其实是我们左右了他的判断。有时候,以小确实可以见大。但更多时候,管中窥豹,却只可见一斑啊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张春华轻轻点了点头,可旋即又疑惑的问道,“你这手玩儿的相当漂亮。可你......为什么要这么做?你只是被我强行抓来做仲达的替身而已,何必为了司马家的生意如此绞尽脑汁?”
“因为我喜欢你呗。”刘协挑眉冲着张春华笑道。
“满嘴疯话,耳朵又痒了是不是?”张春华俏脸微红,却似嗔还喜的白了刘协一眼。
“好吧,我说实话。”刘协说着,目光逐渐变得沉稳深邃,“我是想尽快进入司马家内部高层。我只是个替身,等哪天,你们家仲达若是觉得我没有利用价值,恐怕就直接将我抹杀了。所以,我必须要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来。
一则,能让你们家仲达觉得我人才难得,就算以后不做他的替身,也可以帮他管理家业。二则,我参与的程度越高,知道的隐秘就越多,如此一来,我保命的底牌也就越多。真的等我掌握了司马家高层隐秘之后,你家仲达也就只能拉拢我,而不敢轻易杀我了。”
张春华眼珠一转:“有道理,那我们......不妨合作?”
“你帮我进入司马家高层,那么相对的,我需要付出什么?”刘协问道。
张春华缓缓的道:“我感觉仲达一定有事情瞒着我,你只需要帮我探究出他究竟对我隐瞒了什么就好。还有,如果有一天,我和仲达之间起了冲突.......”
“明白,我就是你潜伏在司马懿身边的一颗暗子。”刘协断然到。
“聪明。”张春华伸出娇嫩的手掌来。
“成交。”刘协也伸出手,两人击掌为誓。
“等我混进司马家高层的时候,也就是我逃离司马家的时候。到时候司马家机密在我手上,我看他还敢对天义军下手?”
“等你帮我掌握了司马家高层权力,并且让我知道仲达究竟有什么秘密以后。你这家伙,也不需要活在世上了。你是个聪明人,可是却聪明的不懂收敛,聪明的让人害怕。”
两人相视一笑。
【各有所得,各怀鬼胎。】